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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开车发生事故
随行亲朋
不仅不配合交警蜀黍工作
竟阻碍交警执法
是谁给你的勇气
梁静茹吗?(这个锅我不背)
不要对法律存有
任何蔑视的心态,
因为警察蜀黍
是正义的小伙伴,
如果你不信,
你再看张某某、任某某!
被!拘!了!
3月14日、18日,滕州市公安局查处一起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案,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任某某先后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3月11日0时许,在滕州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五楼神经外一科住院部,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办案民警在对酒驾当事人张某抽血检测时,其弟弟张某某、朋友任某某为帮助张某逃避酒驾的法律责任,采取语言威胁、推搡等方式阻碍公安人员对张某进行抽血检测,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重阻碍办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公安部门提醒: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安机关对袭警、辱警行为持高度重视和零容忍的态度,阻碍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处置,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任何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公安机关都将坚决严厉打击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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