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负责
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
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
近日
吴江交警继续曝光了
6名
骑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驾驶人
↓↓↓
违法人姓名:孙*莉
身份证号:320584********002X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中山南路东太湖大道
违法人姓名:蒋*超
身份证号:450324********1011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大庙路
违法人姓名:王*鹏
身份证号:320321********1613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秋枫街
违法人姓名:刘*法
身份证号:341222********2990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秋枫街
违法人姓名:尚*旺
身份证号:320322********7612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运东大道江兴东路
违法人姓名:代*龙
身份证号:341623********9074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秋枫街
融融提醒大家
一定要自觉遵守
交通法律法规
尤其是驾驶电动自行车
◆本文来源:吴江交警
◆编辑:张慕娟
◆责任编审:张惠平 付栋栋 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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