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2月29日消息(记者王锡斐)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为胜诉当事人兑现执行款16.69亿元。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王锡斐 摄)
发布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嵘介绍,“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聚焦追索农民工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和申请执行标的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执结涉民生及其他小标的(10万元以下)案件93836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执行款16.69亿元。其中涉民生案件17087件,执行到位4.18亿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05亿元,其他劳动报酬1.38亿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8714万元,工伤赔偿5416万元,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抚恤金2854万元,医疗损害赔偿526万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录入执行实施类案件立案信息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在执行立案时专门标注“涉民生”案件标签,为涉民生案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高频次开展集中执行,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罚款、纳失限消等各项强制措施,压缩逃避执行空间,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纳入专项行动范围的案件加强搜查等强制措施的应用,及时查扣和处置珠宝首饰、高档烟酒、箱包等财产,切实提升“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在首次执行阶段兑现权益的比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大规模集中执行828次,出动干警1.57万人次,共拘留被执行人1628人,搜查3513次,罚款204.7万元,当场执行到位9800余万元,促使2374件案件履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
省法院还专门印发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工作方案,推动执行案款迅速规范发放。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组织案款集中发放156场次,向6043名申请执行人现场发放执行案款总计2.17亿元。此外,全省法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协调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行动期间,对生活困难且债务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全省法院共司法救助165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714.5万元。
据介绍,今年,“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已被列入“2024年度全省政法惠民十件实事”,江苏法院也将“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由短期的阶段性工作转为长期的常态化工作,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