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为帮助建工企业及法律实务界精准把握新规裁判规则,天津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近期组织开展了系列研讨学习交流活动。
首场活动:走进建工企业,共话EPC工程合规新路径
建工专委会随天津仲裁委员会一同走进建工企业,结合新司法解释为企业实践困惑答疑解惑。活动中,专委会专家围绕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特殊性进行讲解,企业代表就EPC工程合同签订、价款结算等实务问题与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第二场:专委会联合研讨,聚焦新规核心变革
建工专委会与天津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专题研讨,聚焦合同效力认定、工程价款结算、主体权责、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方面的新规和重点调整,建工专委会李德华主任及岳爱民、杨海静、吴彬三位副主任做专题发言,刘俊颖、张金鼎、张宇明、梁书刚、陈豪、华心萌、范钦玫等发言嘉宾也分享了精彩的观点,其他与会人员也充分参与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围绕《建工解释二》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第三场:参与“双新会”,应对新仲裁法与司法解释带来的新挑战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举办“新《仲裁法》与新司法解释适用专题沙龙”(“双新会”)活动。天津仲裁委员会作为协办单位受邀参加此次活动。建工专委会主任李德华出席并参与新司法解释下招投标争议解决的圆桌讨论,与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全国律协及多家仲裁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新法新规实施后工程案件仲裁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策略展开深入研讨。
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建工企业及法律实务界准确理解和适用《建工解释二》提供了有力指导,也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专业力量。建工专委会将持续关注新规实施动态,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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