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池市签署《桂黔“陆海新通道”毗邻地区人民法院跨域执行协作协议》。
据了解,黔南州四县与广西河池市地缘相连、人缘相亲。随着两地经济不断发展,跨省纠纷不断增多,异地执行难度较大。此次签署协议,旨在构建跨省执行协作机制,着力破解跨省执行难题。
近年来,河池、黔南两地法院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协作不断深入。会议建议两地法院不断深化“黔桂一家亲”意识,共同开展执行专项行动,迅速打开两地协作工作新局面。建议双方在执行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拓展司法协作机制,联合构建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司法协作大格局,打造成桂黔两地法院司法协作、司法为民的示范品牌,实现两地法院司法协作互通互促互融,促进区域司法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据了解,此次签署跨域执行协作协议,是黔南与河池两地自2023年3月开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省司法协作以来,又进一步探索跨省执行协作的重要实践,两地交流合作更加紧密、更加广泛、更加深入。
会议指出,两地都处在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深化司法领域交流合作意义重大、前景广阔。希望双方继续深化思想共识,紧扣司法一盘棋,推进执行一体化,通过健全快速联动执行的工作指挥调度体系,不断完善协助联动机制,畅通执行数据信息共享、办案重要信息联动查询、执行措施协助实施,推动执行协作常态化、机制化、实效化,有效解决跨省异地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希望双方在跨域执行协作上强实效,实现协作共赢;在跨域执行协作上强统筹,形成协作合力;在跨域执行协作上强优势,拓展协作领域。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编辑 汪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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