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49名员工61万元!
拒付工资?抓!
近日,凤翔派出所民警
经多天研判蹲守
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潘某
抓获并刑拘!
负责人潘某拒付工人工资
2024年3月5日至3月14日,凤翔派出所连续接到多起辖区讨薪纠纷警情,民警及时介入,联合劳动监察等多部门开展调查。约30余名讨薪工人表示,于2023年10月至12月在辖区某建筑工地务工时被拖欠工资。
该项目为甲方分包给乙方,甲方按进度将工资支付给乙方,乙方公司负责人潘某在收到钱款的情况下,将钱款挪做他用,多次口头上答应工人支付工资,但实际上未支付。
3月6日,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潘某下达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潘某仍拒不支付工人工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15日上午向翔安公安分局移交了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相关材料。
警方多日蹲守,终于将潘某抓获
该案由事发地属地派出所
凤翔派出所办理
民警经调查发现
该公司负责人潘某
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未发放49名员工三个月工资共计约61万元
办案民警多次传唤潘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未果,4月1日,民警经多天研判蹲守,在岛内将潘某抓获归案。目前,潘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法律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恶意欠薪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王玉琨
来源:厦门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