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21日消息,贵州明旺东林能源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罚款63625元。
据公告内容,贵州明旺东林能源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水城县玉舍乡中寨煤矿,2009年至2019年11月间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未取得正式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水城区玉舍镇玉舍居委会 12725 平方米土地建设“水城县玉舍乡中寨煤矿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违法占地建设。
贵州明旺东林能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2条/款/项,构成了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处罚内容包括:一、责令其收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自行将占用水城区玉舍镇玉舍居委会12725平方米用地退还水城区玉舍镇玉舍居委会接收处置。二、没收其占用水城区玉舍镇玉舍居委会12725 平方土地上建设的“水城县玉舍乡中寨煤矿项目”办公楼等设施,交由水城区玉舍镇人民政府接收处置。三、对其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水城区玉舍镇玉舍居委会12725 平方米土地建设“水城县玉舍乡中寨煤矿项目的行为处以罚款〔5元/平方米,共计63625元],罚款共计人民币:6万叁仟6佰贰拾伍圆(¥:63625 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