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19日消息,正大金丰(四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3224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8月1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正大金丰(四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正大集团眉山东坡区300万只蛋鸡项目有机无机复混肥厂从2021年12月运营至今,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重点管理类)。
正大金丰(四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322400元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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