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加盖房层被认定违建,一纸限拆决定让多年心血落得一场空,强拆后满目狼藉,自知理亏仍想维权。违建房屋就该被强拆吗?被强拆后还有没有可挽回的余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给大家讲述一个案例。
案件事实
厦门的陈氏兄弟拥有一套四层住宅房屋,这在周围的人看来是一件很神气的事。没成想,树大招风,兄弟俩的房子被盯上了。
2018年,当地某地质工程勘察院对房屋的面积进行测算,测算出房屋三层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4年后,该区街道办认为陈氏兄弟加盖的房层属于违法建筑,作出《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兄弟二人限期自行拆除该房屋。
拆除房屋?这怎么可能,那可是多年的心血啊!然而,限期一到,街道办便强拆了房屋。二人顿时慌了,早就听说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深耕行政诉讼领域十多年,有着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自知擅自加盖房层理亏的二人却仍抱有一线希望,于是找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邹炎恩律师寻求帮助。
京康律师风采
邹律师据理力争,另辟蹊径,本案棘手的情况得以扭转。一审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违法。然而,街道办不服,认为拆除陈氏兄弟的房屋没有任何错误,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虽然一审得以胜诉,案件走向也胜券在握,但邹律师丝毫不敢懈怠。邹律师对街道办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仔细分析,强调案涉房屋没有任何违反规划的情形存在,强制拆除于法无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审法院采纳了邹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街道办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案件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强拆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
首先街道办并非《责令拆除决定书》的制作单位,也非拆除违建的职能部门,该决定书并不是街道办强拆行为的依据,其次街道办在拆除房屋前未取得陈氏兄弟的同意,未获得法院的相关文书,也未对陈氏兄弟进行催告,其所实施的强拆行为既缺乏事实依据又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法定程序,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也在意料之中。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