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18日消息,九江舒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被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该场所2号厂房室内消火栓无水,不能正常使用,现决定给予九江舒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九江舒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违规行为。对于此次处罚,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已经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决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