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佳蕊
2月18日至19日,证监会召开系列座谈会,就加强资本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会上,与会代表表示,近期证监会严肃查处了一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案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效果,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形成更多有宣示效应的案例,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实际上,2月9日,证监会发文表示,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件在证监会近期查处的案件中十分典型。该欺诈发行案件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这无疑在大年三十再次给市场释放出强监管的信号,同时也给正在申请发行上市以及未来计划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敲响警钟。
虚增营收、利润
思尔芯及其高管遭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其业务聚焦于数字芯片的前端验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原型验证系统和验证云服务等解决方案,服务于人工智能、超级计算、图像处理、数据存储、信号处理等数字电路设计功能的实现,广泛应用于物联网、云计算、5G 通信、智慧医疗、汽车电子等终端领域,是国内少数具备数字集成电路EDA工具能力的企业之一,填补了我国数字芯片设计环节缺少自主可控原型验证工具的空白。
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随后,思尔芯于2022年7月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证监会调查发现,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对此,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从严打击欺诈发行
强化“申报即担责”
对于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例欺诈发行案件,证监会表示,实行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但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的同时,审核把关和法治约束也将更加严格。
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稽查执法力度,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事实上,为进一步强化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注册制改革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证监会在2023年11月10日曾就《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检查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强化“申报即担责”,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二是规范检查操作,进一步明确检查前统筹、检查中推进以及检查后处理的具体程序及要求,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规范性;三是对《检查规定》中部分适用于核准制的表述进行调整。
今年2月4日,证监会在发布《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时再次强调,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立体化追责,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二是贯彻“申报即担责”理念,“一查就撤”休想“一走了之”;三是坚持全覆盖打击,涵盖申报、注册、发行等重点环节,涉及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重点板块。
在前述2月18日至19日证监会召开的系列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聚焦当前市场关切的热点问题以及制约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深入研讨,大家认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直接关系亿万投资者的“钱袋子”,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严之又严抓监管,汇聚合力强信心。建议严把IPO准入关,加强上市公司全过程监管,坚决出清不合格上市公司,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加投资回报。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规范各类交易行为,提升制度公平性。发展壮大专业投资力量,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定不移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扩大制度型开放,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