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德市海禾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0.1万元
金融界2024年2月18日消息,宁德市海禾食品有限公司因不能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款1000元。
据公告内容,宁德市海禾食品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因此被处以罚款。
宁德市海禾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构成了发票违法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