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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事故预防源头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市对辖区内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等情况进行梳理并曝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及车辆暂扣。请以下机动车所有人尽快进行车辆检验并处理相关违法信息。现将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的车辆通告如下:
重型挂车逾期未检验明细
公告-2024年2月份重挂逾期未检验.xlsx
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明细链接查看👇
公告-2024年2月份重货逾期未检验.xlsx
6-9座小客车(含面包车)逾期未检验明细链接查看👇
公告-2024年2月份6-9座小型客车逾期未检验.xlsx
五类重点车需检验明细链接查看👇
公告-2024年2月份五类重点车(“两客一危”、校车、租赁大客车)需检验明细.xlsx
重货违法未处理隐患明细链接查看👇
公告-2024年2月份重货违法未处理隐患明细.xlsx
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