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信海光(专栏作家)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吴兴发
▲崔先生的行程显示车费为11.9元,支付时变成了14.9元。图/澎湃新闻
打新能源出租车还收燃油附加费?
据澎湃新闻报道,消费者崔先生近日投诉称,他于9月中旬通过网约平台打了一辆新能源出租车前往石家庄火车站,支付时发现原本11.9元的打车费变成了14.9元,多出的3元为燃油附加费。他又查询此前的部分出行订单发现,都额外收取了燃油附加费,从0.5元到3元不等。
为此,崔先生要求相关平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多收取的费用退一赔三,并调查所有乱收燃油附加费的行为。平台反馈称,针对司机的违规行为,平台已于9月19日从司机收入中扣除违规收取的3元退还给乘客,并按照相关规则对司机进行处罚。
打车多收乘客三块钱,事情看似不大,折射出的问题却不小,值得重视。
平台存在结构性漏洞
从此次事件中崔先生的叙述可知,单是他本人就不止一次被额外收取过不该收的燃油附加费,可以想见,与其一样通过平台叫车的大量消费者,在不短的一个时间段内被额外收取的燃油附加费总数,恐怕不是一个小数字。
这反映出相关平台计费体系存在结构性漏洞。这种漏洞如此显而易见,却没能被及时发现,更没有被及时修补。
新闻检索可知,此前在各大社交平台,就已经有不少乘客曾投诉网约车司机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的现象。一些网友反映,司机违规收取0.5元到5元不等的燃油附加费,乘客投诉后,平台大多数的解决方案为赔偿打车代金券、扣除司机服务分等。显然,相关平台是知晓这一问题的,却只将之归咎于司机个人行为,而没有进行系统性修正。
可能的原因,是平台不认为这是一个漏洞。在计费系统中,平台会给司机列出一些附加收费项目供选择,比如确实有燃油附加费,司机就可以把这一项加进去。此事中,新能源车无必要收取燃油附加费的道理近乎常识,技术改进理应不难,只需把新能源车司机这个手动添加的选项锁死即可。
显然,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治理意愿的问题。这3元钱暴露的,是相关平台在商业效率之外,公共责任感的缺失。
值得关注的是,被额外收费后,崔先生的维权之旅也不顺利,要求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前被多收的燃油附加费的订单进行退一赔三处理,但事实是只被送了三张出租车优惠券。
崔先生联系当地交通运输局反映问题,交通运输局却建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消费者发现,为了3块钱,需要在交通、平台、消费者协会三方间来回奔波。这反映出相关监管体系的碎片化。
传统出租车由交通管理部门直接管控,网约车则属于平台撮合经济;定价权、监管权、执法权被切割在不同机构之间,对错先不说,结果就是消费者维权困难,其中必然存在优化空间。
在数字经济时代,监管方式若仍停留在“事后协调”阶段,就注定落后于技术。未来的治理体系理应建立实时数据共享机制——让监管者能直接从平台数据中发现违规,而不是依赖消费者事后举报。
“制度替代”需尽快跟上
还需要指出的是此事的一些复杂性。比如,司机收取燃油附加费,未必就是因为个人的贪婪。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多年前部分城市为应对油价波动推出的临时性运价调整措施,但久而久之,就变成司机起步价收入的一部分。后来,有的城市取消了这项收费,并通过计价器系统升级实现费用整合,但也有的城市一直延续下去。
这就是典型的政策滞后导致的灰色地带,理应通过政策调整加以彻底解决。比如石家庄,2021年即宣布要在2025年实现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100%。这种情况下,燃油附加费存在还有多少意义?
而城市大量换成非燃油车之后,计价器系统和司机的收费习惯却没跟着更新。新能源出租车虽然不用加油,但司机承受的运营压力并没有变,毕竟电价也在波动。附加费就成了司机群体合理的“隐性补贴”和行业潜规则,甚至有出租车公司默认这么做,平台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从根本上而言,导致矛盾产生的,是能源结构变化下的价格机制真空。尤其是当出租车全面新能源化后,电价波动、充电效率、换电成本都应该成为新的调节依据。但目前尚无对应机制。
此次“新能源车收燃油附加费”事件也再次提醒,部分地方在新能源转型过程中,只完成了“硬件替代”(油车换电车),却没同步完成“制度替代”(计价、附加、补贴机制)。这一课,需要尽快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