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渔猎齐哥”视频截图
湖北日报评论员 张双双
贵州毕节黔西市一处天然溶洞遭人为排污,几条管道污水直排洞内,“垃圾至少有10层楼高”。无独有偶,今年6月,湖南张家界慈利县也曾曝光过类似溶洞污染事件。两起事件后续处置如出一辙——推进垃圾清理、查寻污染源头、消除问题隐患,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其他区域开展排查整治。
不可否认,举一反三是应对问题的有效思路。从解决“一个问题”出发,发现“一类问题”,进而寻求共性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规定,这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尤其是面对地震、洪涝等客观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确实是降低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
但具体到生态保护领域,仅靠事后举一反三,显然不够。两起溶洞污染事件,暴露的不仅是个别区域监管的漏洞,更折射出一些地方在生态保护中“重事后整改、轻事前防范”的惯性思维。每次生态污染事件发生后,举一反三的表态总能及时出现,为何类似问题仍会反复上演?早在2024年,贵州省已印发《全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一洞一策”,建立保护台账,加强溶洞管理,但依然没能堵住生态漏洞。这说明,“老是当救火队长是不行的”,事后补救的力度再大,也难以抵消事前监管缺失造成的损失。
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与不可逆性,决定了生态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优先”。溶洞作为亿万年地质演化形成的独特生态系统,不仅是珍稀动植物的栖息地,更是重要的地质遗迹资源。一旦遭到污染,水体净化、土壤修复、生物多样性恢复往往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部分损害更是永久性的。事后举一反三本质上是亡羊补牢,即便排查出其他隐患,那些已经发生的污染,对生态环境、周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已然无法挽回。
生态保护,功夫应下在平时。将事后“举一反三”的对应姿态,嵌入前置性的常态监管中,这类问题想必会减少很多。一开始就应奔着问题积弊去,把最突出的问题揪出来,把长期积累的存量问题挖出来,注重从制度上查缺补漏,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努力做到“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构建起完整的生态保护链条。
天然溶洞遭污染,不是首例,能不能成为最后一例,关键在于一些地方能否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切忌平时对短板问题选择性忽视,或是抱着侥幸心理捂着拖着,等“小管涌”变成“大塌方”时后悔莫及、措手不及,只有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抓源头、抓苗头,才能防范风险发生、矛盾叠加,守护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