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推进会。制片:陈帆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范天汝 通讯员刘诗雨 编辑何海燕、万妍)“没想到,这只是我顺手做的事,居然能得奖。”获得“好人好事奖”的驾驶员李梦涛开心地说道。5月28日上午,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推进会。会上,用热情服务市民、游客的出租车司机们成为主角受到重点表彰——“委屈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好人好事奖”获得者奖励500元。会议总结了“五一”期间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成果,表彰优秀出租车司机,对不文明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通报,旨在进一步提升武汉市出租汽车服务水平。
会议现场。范天汝 摄
重奖优秀司机 擦亮服务窗口助力城市发展
当前,武汉市正在努力建设世界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五一”以来,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武汉欢迎您、当好东道主”活动,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出租汽车行业以“当好东道主”为使命,将窗口服务升级与城市文明形象深度融合,交出服务质量提升亮眼“成绩单”:乘客投诉量同比下降20%,同时涌现出一批彰显城市温度的先进典型,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为了让更多公众了解出租车、理解出租车行业,会议现场对“五一”期间优秀典型驾驶员进行表彰。天兴公司驾驶员易龙善意包容乘客辱骂、大通公司驾驶员明昌昊耐心劝解醉酒乘客获得“委屈奖”,每人奖励2000元;华昌公司驾驶员饶秀玲化身“车轮上的城市导游”、江满公司驾驶员李梦涛帮助迷途老人归家,两起好人好事每人奖励500元。
获得表彰的出租车司机。范天汝 摄
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通报,有驾驶员因服务质量被有效投诉2次,被罚款并取消从事出租汽车营运资格;有巡游车企业被有效投诉超10次、1家企业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行率不满足要求被扣减经营权。
会议指出,既要重奖优秀司机,鼓励从业群体向上提质、向优靠拢,也要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严格规范运营秩序,以奖惩结合的方式构建健康有序的出租汽车行业生态,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与整体形象,彰显武汉城市魅力。
落实四项举措 让出租车司机“当好东道主”
会上发布了《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的四项重点措施》,该措施将于6月1日起实施,旨在长效性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将武汉出租车文明形象融入城市治理大格局之中,让每一位出租车司机“当好东道主”。
四项重点措施具体如下:一是严管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租车驾驶员(含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议价、拒载等行为受处罚达到一定次数,将吊销从业资格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巡游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一个月内违规受处罚达到一定次数的,采取核减经营权等措施。三是强化信息化监管。定期对车载智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核定,达不到要求的,严格进行处罚。四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每半年评选100名武汉市优秀出租汽车驾驶员,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给予考核优秀的巡游车企业经营权奖励。
奖励与治理并举 为武汉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出租车协会在会上表示,将直面行业挑战、勇担改革重任,全面响应规范运营秩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网约车代表滴滴出行承诺,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探索行业共管共治模式,高效处理用户投诉,为提升武汉出租汽车行业口碑、升级城市形象注入动能。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服务的重要窗口,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城市形象与民生福祉。全行业要统一认识,达成共识,深刻认识到服务质量是行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凝聚平台、企业、从业人员多方合力提升服务质量。此次推进会的召开和多项措施的发布,标志着武汉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通过激励引导优秀驾驶员,大力弘扬文明向上主旋律,全方位塑造出租车行业规范、文明、优质的新形象。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以“投诉必查、查必有治、治必有果”的决心,构建“宣传引导、长效机制、执法查处、自查自纠”四位一体治理体系,推动司机自我约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督职责,全方位筑牢行业服务质量根基。此举不仅是擦亮城市服务窗口的务实行动,更是助力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为“努力建设世界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贡献交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