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文物 襄阳警方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杨婷婷 杨曼)深夜农田中疯狂盗墓,盗取青铜器20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9件。幸运的是,它们被警方及时追回,目前已被陈列在博物馆中。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重大盗掘古墓葬案终审判决,主犯李天、李辉分别获刑十年三个月、十年,并处罚金,涉案文物被全部追回。
“目前,团伙中在逃人员张本华已归案,案件还在办理中。”5月21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张本华,男,39岁,酷爱观看盗墓小说。2023年初,他产生了“捞偏财”的想法。抱着“富贵险中求”的心思,最终将目标锁定在枣阳市的一处古墓群。
“2023年10月,张本华联系到枣阳当地人李天,李天又介绍李辉入伙。3人经过商议,由张本华负责探测找点、李天出力、李辉出资,一起盗墓盗卖文物赚钱。”承办检察官介绍,3人经过长时间踩点,最终在该墓群附近的一处农田里找到一座尚未被发现的古墓葬。3人趁夜黑风高之时,携带作案工具,在古墓葬上方打洞盗掘,先后从墓葬中盗得20件青铜器,并回填盗洞企图掩盖罪行。
为了将文物顺利卖出,李天联系刘兴帮助介绍买家,欲以400万元出售这批青铜器,并约定文物出售后给刘兴好处费,刘兴见有利可图,欣然答应。
2023年11月下旬,双方在一废旧仓库交易时,被警方获取线索。民警将正在销赃的李天、刘兴当场抓获,现场收缴涉案文物青铜器20件。同年12月14日,李辉被抓获到案。张本华也于今年3月落网。
承办检察官介绍,后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该批文物系春秋初期(西周)葬品。其中有礼器、车马器等,一级文物9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9件、一般文物1件,极具历史文化价值。
“这些文物为铜壶、铜簋、铜鬲、铜鼎等青铜器。造型大气,做工精细,不少青铜器皿耳环上的兽首栩栩如生。器皿上的符纹、铭文清晰可见。”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4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该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25日,当地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李天、李辉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和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并承担连带赔偿抢救性考古发掘费用七万余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兴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一审宣判后,李辉提出上诉,2025年4月10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