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程曼诗
如果当事人首次存在当街洗车、高音喇叭促销、油烟扰民等多种城市管理执法中的某一种轻微违法行为,且后果轻微能够及时改正,将不予行政处罚。2月27日,来自武汉城管的消息说,该市首次出台了“首违不罚”清单 ,从2月24日起,对26种违反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轻微违法行为,执行“首违不罚”。(2月28日极目新闻)
在城市管理的复杂棋局中,每一步棋都关乎着城市秩序与民生温度的平衡。近日,武汉城管推出的“首违不罚”清单,犹如一步妙棋,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这一举措,无疑是城市管理理念的一次创新与升华,充分展现出政策的善意与温度。
行政处罚,其本质并非单纯为了惩罚,而是一种教育提醒的手段,旨在让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过错,从而规范自身行为。“首违不罚”正是对这一本质的深刻理解与践行。它给予了执法对象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体现了城市管理者的宽容与信任。在传统的执法模式下,“一刀切”式的处罚虽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秩序,但也容易引发执法对象的抵触情绪,不利于和谐执法关系的构建。而“首违不罚”则打破了这种刻板印象,以一种更为人性化的方式,将执法的刚性与柔性有机结合。
例如,一些小商贩可能因对城市管理规定了解不足,首次在街边违规摆摊设点。以往,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这对于本就处于创业初期、经济基础薄弱的小商贩来说,可能是沉重的打击。而如今,在“首违不罚”政策下,城管执法人员可以借此机会向他们详细讲解城市管理规定,引导其合法经营。小商贩在感受到执法善意的同时,也会更加自觉地遵守规定,这远比单纯的处罚更能达到维护城市秩序的目的。这种方式不仅没有削弱执法的权威性,反而在教育引导中强化了执法的效果,实现了城市管理与民生保障的双赢。
“首违不罚”清单详细展示了26种应用场景,这一做法进一步凸显了政策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它明确界定了“首违不罚”的适用范围,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这既让执法人员在执行时有章可循,又让执法对象清楚知晓自己的行为边界。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规则的明确与透明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基石。武汉城管的这一举措,无疑为其他领域的执法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法治环境的优化。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首违不罚”并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对于屡教不改者,必须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城市管理的权威性。这就要求在实施“首违不罚”政策的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执法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同时,要加强对“首违不罚”政策的宣传解读,让广大市民充分理解政策的初衷与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