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广东省减灾委员会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决定将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以更好地救助受灾群众。
灾情严重,急需救助和支援。希望各方积极响应,共同努力,为受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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