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今天(6月19日)共预拨3.4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其中,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7省(区)将获得2.13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这一举措将有力支持受灾地区开展抗灾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中央预拨资金的发放,将为灾区提供更多的抗灾救援物资和资金支持,帮助灾区民众度过难关。希望各级政府和救援力量能够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愿各地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重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