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日报讯 (记者李娇 通讯员陈傲)4月2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典型案例,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入选。
去年以来,市中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发挥司法主导作用,聚焦高质量知识产权司法工作,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95件,案件调撤425件,调撤率达61.15%,判赔超400万元。
坚持公正司法,贯彻知识产权最严格保护理念。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以严格公正司法树立鲜明导向,制定出台《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积极服务保障黄冈品牌建设工作,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加大对“李时珍”“大别山”“蕲艾”等黄冈知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坚持改革创新,搭建知识产权现代化审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构建市中院集中审理全市外形设计专利类案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探索试行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等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先后有1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推行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市中院指导的“谢河辣椒”商标回归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
坚持协同联动,助力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执法司法衔接,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合作的意见》,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形式,凝聚保护合力、提升保护效能。持续深化司法协作,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高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站的工作举措,成功入选全国工商联产权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该服务站被省知识产权局评为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依托审判资源优势,通过邀请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创造、保护创新的法治共识。
坚持延伸职能,服务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大局。坚持“高新技术有所呼、知产法官必有应”,通过深入园区、参加研讨、举办培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了解企业司法保护需求,拉近司法与科研创新距离,全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