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贵州高院举办全省法院侵权责任纠纷专题培训,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公正与效率”要求,做深做实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贵州法院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审判质效。
据了解,本次培训系全省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条线系列专题培训的第四次培训。培训中,省高院审监二庭副庭长刘珊涌以《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若干问题研究》为主题,结合当前我省侵权责任纠纷中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围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问题,以及审判实践中关于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起算时间等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往往涉及到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妥善审理好侵权纠纷案件,责任重大。在这些侵权案件中,如果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或身体权遭受侵害后,既会产生各种财产上的损失,也会产生精神利益上的损失。因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项目直接涉及受害人的损失能否得到填补,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判的基础。此次培训将有利于进一步确保全省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和裁判思路的统一。
据介绍,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侵权案件1345件,二审侵权案件195件,其中,仅有4件申请再审,我省侵权案件的审判质效得到有力提升。
本次培训采用现场及视频形式授课,共1000余人参训。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编辑 方勇
二审 何永利
三审 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