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暴利,将西药研磨成粉混进中药粉剂,向全国各地患者销售,销售金额逾千万元。经江苏省扬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及民事公益诉讼,制售假药者在被处刑罚的同时,名下的26套房产全部被移送执行,用以支付惩罚性赔偿。“当初只想着多赚钱,没想到害人害己!”身陷囹圄的仲某、姚某和想钻法律空子保住房产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郑某悔不当初。
制售假药逾千万元
……2003年4月,郑某的丈夫仲某注册成立了一家中医诊所,由夫妻二人共同经营。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夫妻二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资质等情况下,将吲哚美辛、倍他米松等三种西药与大黄、当归、佛手等中药粉剂、食品添加剂混合研磨成粉,以“中药冲剂”名义通过门诊及邮寄的方式销售。2014年8月,仲某、郑某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