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26日消息,广州市增城江玲便利店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广州市增城区烟草专卖局罚款人民币5653.8元。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增城江玲便利店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进货的卷烟共166条,进货总额为62820元。经过进行详述。
广州市增城江玲便利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规行为。广州市增城区烟草专卖局责令当事人停止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并按照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共166条的进货总额62820元的9%罚款人民币5653.8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