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屡遭家暴离婚获赔4万元精神损失费
2020年3月,郝美(化名)与甄俊(化名)认识一个星期后确定恋爱关系。年底,双方生育一女。2021年4月,双方登记结婚。 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执,有时还产生肢体冲突。一次遭受家暴被打后,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后来,郝美提起离婚诉讼,判令小孩抚养权归自己,并索赔精神损失费4万元。
深圳坪山区法院审理后准予双方离婚,判令婚生女由郝美抚养,甄俊享有探望权,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婚生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并向郝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4万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文、图/记者:章程)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