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社区商铺经营者守法意识,推进“诉源治理”前端化,田家会人民法庭和滨河街道办城中社区前往宏泰广场,共同开展了“维护合法权益、守护消费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温旭军带领田家会人民法庭干警前往宏泰广场。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斛艳艳及本院部分民事法官受邀参与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向现场市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消费者介绍“后悔权”、网购平台“先行赔付”、经营者服务欺诈“赔付保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向市民分享了日常维权小常识,使市民明白自身享有的权利以及在权利被侵害后如何及时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也向商铺经营者发放《3·15经营者须知》,提醒经营者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共同守护安全的经营环境、畅通消费渠道。
本次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5经营者须知》《消费者维权小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等宣传彩页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
离石区人民法院田家会人民法庭将持续协调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普法宣传真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进“诉源治理”步伐。
(文稿:冯丽)
来源:离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