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年开学,
还没有一个星期,
孩子就……”
近日
网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
的消息引发关注
网传信息显示
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小光(化名)
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
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
3月13日,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证实,网传信息属实,公安部门已将3名嫌疑人抓获。新黄河记者致电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3月14日,新黄河记者就小光是否曾在就读期间遭遇霸凌一事,致电邯郸市教育局和邯郸市肥乡区教体局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派出调查组,正在核实中。”
网传信息显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3名初中生长期霸凌同班同学小光,于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受害人亲属:
3名嫌疑人一开始说谎
3月13日,新黄河记者联系到了受害人的父亲王先生。他表示,他的孩子小光今年13岁,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
3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小光告诉他奶奶,有同学约他出去玩,老人当时并没有多想就让小光去了。
下午1点58分的时候,由于老人外出,爷爷还曾给小光打过一个电话,询问是否需要为其留门,孩子还曾接听电话。
但到下午5点再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小光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家里就开始着急寻人,一直找到晚上10点多未果,于是报警。
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与小光同行的还有另外3名男同学。3月11日凌晨2点,警察与村书记一起去询问了这3名学生,3人均表示没有见过小光。
“当时心里就已经感觉要出事了,我赶紧把孩子电话卡补办回来,并查询微信记录,发现孩子微信曾给其中一名学生转过几百块钱,我立马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警方。”王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这3名学生才说出小光被埋在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受害人亲属:
孩子的脸被铲得面目全非
“他舅舅在现场看孩子遗体时发现,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王先生悲愤地表示,3名十三四岁的学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不仅涉嫌杀害自己的儿子,还将遗体进行掩埋,毁尸灭迹。
“过完年开学,还没有一个星期,孩子就……”王先生哽咽着告诉新黄河记者,小光平常是一名非常听话、脾气好、性格好的孩子,在家会自己洗衣做饭收拾家务,非常让人省心。王先生还表示,此前孩子就曾表示不愿上学,“我们以为孩子贪玩,并没有当回事,后来才知道孩子在学校受到了霸凌。”
多方最新回应
3月13日,新黄河记者为核实霸凌情况多次拨打小光所在学校电话,均无人接听。此外,新黄河记者从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处得到证实,他表示,目前涉案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对此,新黄河记者致电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3月14日,新黄河记者就小光是否曾在就读期间遭遇霸凌一事,致电邯郸市教育局和邯郸市肥乡区教体局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派出调查组,正在核实中。”
律师:
是否负刑责,需看作案时年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岳屾山对此案件进行了法律解读:三名初中生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看作案时的年龄。
如果未满12周岁,则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则需要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是否追诉,如果核准追诉则负刑事责任(这款规定是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
如果当时已经年满14周岁,毫无疑问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另外,如不满十八周岁则不适用死刑。
---------------------
●据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张焱辉)、新闻晨报、@岳屾山
●责任编辑:轩辕
●校对:孟德宝审核:小新
◆半岛热线:0532-96663(线索采用后,有奖励哦)
◆联系我们:neirong58(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