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6日电 昆明市两家农信联社合计被罚220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于2024年2月18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罚款120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截图(下同)
时任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的李文武和李明也被处罚。
具体来看,李明对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李文武对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事项负有责任,均于2024年2月18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警告。
此外,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款100万元。
具体来看,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挪作他用,部分流入限制性领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2024年2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