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陪审在基层——人民陪审员履职故事里的法治温度(五)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百姓;在法庭上是审判者,走出法庭是宣传员;在程序中是参与者,在效果上是监督人。他们把群众心里的情理带进法庭,又把法律的温度带回街巷。一来一回之间,法治不再遥远,公正可感可及。
近年来,临洮县人民陪审员立足本职、依法履职,以朴素的社会认知、深厚的群众情怀,架起司法与群众的“连心桥”。为生动展现这群“无袍法官”的履职风采,临洮县司法局、临洮县人民法院联合推出系列报道,通过讲述人民陪审员参审实践、履职故事展现他们扎根基层、传递民意的责任担当,让司法更接地气、更暖民心。
临洮县人民陪审员 羊红玉
2024年,我正式成为一名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一年多的陪审经历,让我从一名普通群众转变为司法工作的参与者、监督者与宣传员。我愈发深刻地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落地,它既是法律赋予普通群众参与司法的权利,也是搭建司法专业判断与基层社情民意的连心桥。身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我扎根基层、贴近百姓,在一次次庭审、调解与评议中平衡法理与人情,用平凡坚守守护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01
初识陪审:肩负群众信任,扛起公正使命
接到人大常委会的任命通知时,激动之余更多的是沉甸甸的责任感。这份身份绝非荣誉光环,而是群众托付、组织信任叠加而成的双重重担,核心职责就是守住基层司法的公平底线。第一次走进法庭参与刑事案件审理,肃穆的审判环境、当事人眼中的焦灼与期盼,让我瞬间认清自身定位,人民陪审员不是庭审的陪衬,而是扎根民间的司法监督员。基层案件关系百姓衣食住行、邻里家事,每一次发言、每一次评议都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自此,我给自己定下履职准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更要以朴素良知为底线,绝不敷衍对待任何一起案件,不负群众赋予的这份信任。
02
履职之路:坚持勤学善思,在实践中锤炼本领
我并非法律专业出身,深知不懂法律就无法客观评议案件,“外行不妄断”是我履职的底线。为补齐专业短板,我全程参与法院组织的陪审员培训,认真学习庭审流程、证据甄别、调解技巧等实操内容;业余主动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常用法律条文,对照法院提供的典型案例拆解分析,把生硬法条转化为贴合百姓生活的通俗逻辑。
基层民事纠纷大多矛盾细碎、积怨较深,单纯依靠法条容易激化对立,而陪审员贴近乡土、熟知民情的优势恰好可以弥补这一短板。此前参与一起相邻权纠纷调解,双方因宅基地采光、通行问题长期争吵,矛盾难以调和。我没有照搬法律术语,而是结合邻里相处的情理耐心劝导,一边清晰地讲解相邻权相关规定,一边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番沟通后,两家心结解开,当场达成和解。这件事让我真切感受到,来自民间的生活智慧,能为刚性司法增添温情,高效化解基层矛盾。
03
陪审感悟:兼顾法理刚性,传递司法温情
法律条文严肃冰冷,但司法裁判应当饱含人文温度。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至今令我印象深刻,涉案少年尚未成年,因家境窘迫、缺乏家庭管教一时失足,属于初次犯罪,案发后主动认罪悔过。庭审现场,少年低头落泪,满心懊悔。评议阶段,合议庭既坚守法律底线,不因其年纪小而放任违法行为,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综合考量初犯、认罪、家庭困境等情节。最终依法从轻处罚,并联合社区、学校下达社会帮教令,持续跟进心理疏导与行为矫正,帮助少年重回正轨。
该案让我读懂司法平衡的艺术。作为陪审员,既要练就明辨是非的“法眼”,严格恪守法律尺度;也要常怀体恤民生的“人心”,体察当事人背后的现实难处。唯有法理与情理兼顾,作出的裁判才能既合乎法律规定,又契合大众公认的公序良俗,真正让群众信服司法公正。
04
未来展望:播撒法治种子,坚守为民初心
陪审工作不只是坐堂审案,更是走出法庭开展普法、参与基层治理。从旁观法治到投身法治建设,这段经历让我坚定了长期履职的初心。往后我将持续精进法律素养,积极参加案例研讨交流,不断提升复杂案件分析研判能力;做好以案释法宣传,结合亲身陪审案例走进乡村、社区、校园宣讲,用真实事例普及法律,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永葆为民本色,始终牢记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客观反映群众心声,公正参与每一次案件评议。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最生动的实践载体。今后,我将始终怀揣对法律的敬畏、对群众的赤诚,以初心守护公心,平衡法理与民情,持续当好连接法院与群众的纽带,用心传递司法温度,为夯实基层法治根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自己微薄却坚定的力量。
来源:临洮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