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期曝光问题整改情况
回顾:
整改情况:
上期曝光的12项建筑工程监理行业问题线索,已交由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为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加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治理,近期,射洪市、蓬溪县公安交管部门曝光了一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6月27日,蒲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搭乘陈某行驶至蓬溪县迎宾大道将军桥处,因操作不当,与同向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蒲某及搭乘人陈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当事人蒲某未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是造成此事故全部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6月21日,岳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驶至蓬溪县本草大道(会客厅路口)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直行由余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驾驶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岳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此事故全部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一
郭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5日9时58分
违法地点:射洪市解放街
处置结果: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二
张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36分
违法地点:射洪市解放街
处置结果: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三
胡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2日9时39分
违法地点:射洪市解放街
处置结果:罚款20元
违法行为四
谢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2日9时50分
违法地点:射洪市解放街
处置结果: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五
白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5日10时9分
违法地点:射洪市解放街
处置结果:罚款20元
危害分析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道路观察与应急避险能力不足,违规骑行电动车且不按车道行驶,极易操作失误引发碰撞,未成年人受伤致残风险高,肇事赔偿责任还需监护人承担;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会彻底打乱正常车流秩序,其他车辆难以提前避让,极易发生猛烈碰撞,电动车缺少防护,驾乘人员易出现骨折、重伤,严重时危及生命,同时此类违法行为易造成路口拥堵、诱发连环剐蹭追尾,一旦发生事故违法驾驶人需承担主要责任,不仅要承担高额医疗、维修费用,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射洪市、蓬溪县公安交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