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贺玉琼、邓爽)"荆楚雷霆2026武汉行动"期间,武汉三家法院执行干警辗转外省多地,通过查控到期债权、强制变现质押股票、异地追查法定代表人等方式,将三起执行案件全部兑现到位。
异地协执,锁定外地“隐形财”
数月前,某科技公司向某汽车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某汽车公司诉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科技公司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科技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排查,依法冻结了科技公司的银行账户,但账户内的资金不多,不足以覆盖执行标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深挖财产线索。
经过细致摸排,执行法官发现科技公司对外地某公司享有一笔大额到期债权,案件迎来关键转机。
获知线索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该公司所在地,向该公司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明确告知其有协助执行的法定义务。起初,该公司并不配合,以“内部流程复杂”“与被执行人另有约定”为由推诿。
对此,执行法官严正声明:协助法院执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不能成为拖延执行的借口。同时,明确告知该公司,拒不协助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几番沟通,该公司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将全部到期债务足额汇入法院专用账户。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案款发放流程,第一时间将全部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案件圆满执结。
多地接力,力促股票“妥变现”
“股价随时都在变,万一跌了……”刚拿到案子,江汉区法院执行法官便接到了申请执行人赵某的电话。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某公司向赵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4000余万元,同时确认对被执行人质押的某上市公司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除质押的股票外,仅有零星银行存款,处置质押股票成为案件执行的关键。
然而,该上市公司虽在上交所上市,但托管券商远在南方某市。执行法官立即向该地法院请求协助,对证券账户实施冻结。
考虑到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更灵活高效的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卖出,但出售质押股票需解除“不可售”限制,遂又前往上海办理解除手续。
完成状态转换后,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赶往南方某市,现场了解情况,并从集中竞价卖出的时段、资金划转的路径等方面进行研判,确保质押股票变现全程安全顺利。最终,在各方配合下,案涉质押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在案件执行标的范围内强制变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异地攻坚,啃下执行“硬骨头”
某化工公司因侵权行为导致三家企业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江夏区法院判决化工公司支付赔偿款共计500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化工公司迟迟未能履行义务。法院经多方查找,却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线索。
近日,江夏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进行滚动查询时,执行法官敏锐地捕捉到一条关键线索:该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不久前在外地创办了相关产业项目,经营收入尚可。
“只要还有一线可能,就不能放弃。”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主动出击,专程赶赴外地面见郑某。
起初,郑某情绪抵触,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见此情况,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严肃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乃至追究拒执罪等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认真倾听郑某的实际经营困难,缓和他的情绪。经过数次推心置腹的沟通,郑某的态度逐渐转变,从抗拒到理解,从理解到配合。最终,郑某专程回到武汉,与三家企业面对面沟通,并与对方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不久,郑某兑现承诺,按期将500余万元案款全额汇入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