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10日消息,茂名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茂南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65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18日上午,茂名市茂南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官渡街道检查时,发现茂名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保利东湾三期小区存在(高层民用建筑)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经过进行详述。
茂名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一般违法情形。现决定给予茂名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