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 若所提供的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案款10%的比例向提供线索者支付赏金。
悬赏时效: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联系人:冯法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