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门前
驾驶人应提前检查好车辆状态,
确认油、电、方向盘、车灯等装置
正常后再上路行驶。
如遇突发情况
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救援电话,
切勿危险驾驶。
2024年1月29日,柳州交警接到视频举报,称在北进路交汇路口有两辆一模一样的新能源汽车,后面的车辆顶着前面的车辆前行,不确定是不是故意恶搞博眼球。
接到举报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部生态新区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视频内提供的线索查询到车辆信息,并联系到两辆新能源汽车的驾驶人蒋某和卢某。当天下午,蒋某和卢某以及所属公司负责人来到北部生态新区大队接受调查。
经询问得知,蒋某和卢某两人为广西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1月28日凌晨5时许,蒋某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行至北进路交会路口时,由于车辆动力电池没电导致车辆抛锚在路边。此时,同行的卢某开着另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经过。想到凌晨天气寒冷,又身处郊区,等待拖车会很久,于是两人就决定以车推车的方式把没电的车辆推到充电站点。
经过民警思想教育后,蒋某和卢某表示在今后的行车中一定杜绝危险驾驶的行为。同时,民警还对所属公司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内部人员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意识。
由于蒋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北部生态新区大队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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