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6日消息,福安市博纳优品电器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人民币9900元。
据公告内容,福安市博纳优品电器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福安市博纳优品电器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规行为。根据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福安市博纳优品电器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9900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