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蔡蕾)1月5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长江大保护十年来的生态保护与协同治理工作情况。
作为长江干线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湖北司法保护责任重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介绍,十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万余件。积极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认购碳汇、技改抵扣、劳务代偿等多种修复方式,20余件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和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典型案例。
为提升保护的专业性与系统性,湖北法院在长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调水源地、国家自然保护区设立了104个生态巡回法庭和环资审判团队,构建起“1+5+10+N”的专业审判体系,并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归口审理,使司法保护更加精准有力。
长江流域的治理,难点在“共”,破局亦在“共”。
十年间,湖北法院不断强化系统性思维和全局观念,为破解长江流域“九龙治水”困局提供了湖北方案:
2019年构建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2021年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和环丹江口水库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2022年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2023年签署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共会同江西、湖南、河南、陕西、重庆等法院,搭建了五大跨省司法协作平台,共筑长江“生态联盟”。
在省内,围绕汉江、清江、梁子湖等关键生态单元,建立内部协作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形成了流域保护的“司法合力”。
同时,发挥长江流域管理机构集聚武汉的区位优势,2021年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流域执法部门以及省直13个单位,共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从“单一发力”“分头治水”到“系统作战”“协同护江”的深刻转变。
保护为要,修复为本。
十年间,湖北法院始终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推动司法保护向修复治理纵向延伸。
湖北法院突破就案办案模式,因地制宜布局18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形成覆盖重点水域、串联江豚、金丝猴、红豆杉等珍稀动植物的保护网络,织就长江流域规模最大的司法保护地矩阵。其中,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修复实践,助力“麋鹿重引进”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 “全球最成功的物种重引入范例” ,成为中国生态修复的闪亮名片。
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湖北法院出台专项实施意见,推动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司法理论与实践基地”,连续举办双碳法治(武汉)高峰论坛,更设立全国首家“碳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及巡回审判法庭,并推行“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办案模式,让碳补偿、碳吸收等生态效益通过司法裁判得以量化并落实。
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同时,司法守护也延伸至历史文化遗产领域。湖北法院加强对古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预防性司法保护,联合文旅部门在江汉平原、长阳、恩施、丹江口推出4条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地旅游专线,开创 “法治护航+生态修复+文旅开发”三位一体的绿色发展新模式。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5年8·15全国生态日发布3起司法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引导全省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进一步拓宽“两山”理念转化路径,寻求更好体现生态价值服务绿色发展的裁判方案,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
湖北法院还通过多元叙事体系,生动讲好长江法治故事。连续四年举办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凝聚专业共识并推动成果通过全球约千家媒体传播;精心打造《向江而行》纪实节目及《看,这一江碧水!》等系列文化产品,让保护理念直抵人心;同时扎实推动普法下沉,通过发布6份白皮书、93个典型案例,并以巡回审判、法庭夜校等方式将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让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强音深入人心、凝聚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