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萍 谢博闻)近日,在南漳县拘留所,经过管教民警数日耐心细致、情理法交融的调解,被执行人肖某与申请执行人聂某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一场持续已久的借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事情源于肖某与聂某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案。因肖某全未履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义务,拖欠聂某款项高达476万余元,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10月14日,肖某全被送入南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入所初期,肖某全情绪低落,对履行还款义务心存抵触。面对这一情况,拘留所管教民警并未简单地将管理停留在看护层面,而是主动介入,将其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契机。他们多次与肖某全进行深入谈话,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工作。
“法律权威必须维护,但我们也希望能找到一条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又能让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履行的路径。”负责此案的管教民警介绍道。调解过程中,民警们并非一味说教,而是耐心地为肖某全细算“法律成本”“经济损失”“家庭亲情”“道德诚信”四笔账。
民警们推心置腹的交谈,如同春风化雨,逐渐消融了肖某心中的坚冰。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意识到逃避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自己陷入更深的困境。经过几天连续的教育疏导,肖某全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从最初的抗拒、消极转变为愿意主动沟通、解决问题。
10月21日,在南漳县拘留所民警主持下,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肖某当场表示悔意,并拿出了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他当场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聂某3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分别于2025年、2026年农历腊月二十九前各偿还50万元,剩余案款将依据原民事调解书内容,于2029年农历腊月二十九前全部偿还完毕。此外,双方同意就肖某名下位于城关镇凤凰大道的一处不动产抵偿价格另行协商。协议明确,若肖某全未按此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聂某有权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聂某亦自愿放弃其他权益,案件执行费51303元及诉讼费23268元由肖某承担。
鉴于肖某认错态度诚恳,并已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南漳县人民法院于10月21日下午依法作出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至此,这起看似僵持不下的矛盾纠纷,在拘留所这一特殊的“调解室”里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