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彭俊娟)近日,汉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城中村改制集团公司总经理陈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省市区检察机关,区财政局,区城中村改制集团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街道“三资”工作人员,区纪委及汉阳法院党员干部200余人旁听庭审。
这件案件中,被告人陈某任某商贸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还建房项目建设、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及赌博筹码共计折合人民币85.20万元。在审判长朱苒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开展,控辩双方围绕法律适用、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陈某当庭认罪悔罪,表达了对自己行为的忏悔以及对法律的敬畏,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企业代表及党员干部纷纷表示,通过现场观摩庭审,深刻感受到法律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今后将切实增强依法履职和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下一步,汉阳法院将继续深化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释法,常敲警示之钟,通过一堂堂生动的“庭审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