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6月17日,湖南桂东县一犬只在路上撕咬男子,热心人见状持棍驱赶。据伤者家属介绍,男子身上有多处伤口,尤其是手臂伤势严重,有感染的风险。当地警方此前回应称,犬只已被打死,其主人也已找到。
视频截图
从视频中看,犬只活动自由,未见绳链束缚,它咬住人后迟迟不松口,并不断拖拽。伤者家属出示的图片显示,伤者手臂血肉模糊,咬伤面积较大,伤口疑似见骨。
6月18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否则不能免责。男子行走被咬伤,若主人无法证明男子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被咬男子的伤情达到重伤程度,且狗主人存在没有合理约束犬只等情况,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需承担相应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