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郝汀然
近年来,一些药品因疗效较好而被市场热捧,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知假售假,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日前,因销售假药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胡某,被法院判处支付其销售假药金额三倍的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2年12月25日,广水市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举报线索,称某药房售卖假药。经鉴定,该药房出售的某品牌药品确为假药,市场监管部门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3年8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自2021年起,胡某在明知曾某手中的药品是假药的情况下,多次从曾某手中低价购入该药品并加价销售,截至案发,共获利一万余元。
2023年12月15日,经广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胡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虽然胡某已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其销售假药的行为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胡某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2024年6月,该案线索被移交至随州市检察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立案调查。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2024年9月,随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胡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11月底,当地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机关依法向违法者主张惩罚性赔偿金,可以提高违法成本,警示药品经营者要依法合规经营,不要为了牟取私利而触犯法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惩罚性赔偿。”随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