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警示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守法诚信经营,保障旅游市场有序发展,8月9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5起今年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城西区某食品店利用网络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肉干案
今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在涉旅网络商品交易监测工作中发现,城西区某食品店利用某外卖平台注册的网店销售无任何标签牛肉干的违法行为。对此,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无任何标签的牛肉干、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二:城东区某优选食品商行销售过期食品案
今年3月,城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涉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某优选食品商行涉嫌销售过期农家厨房鸡蛋面、食尚达人川味凉面等食品。对此,城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三:城西区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价格欺诈案
今年4月,城西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涉旅行业经营者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西宁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售的干红葡萄酒、地方菜籽油等商品,采用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被比较价格进行促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此,城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
案例四:大通县某旅游购物场所虚假宣传案
今年7月,大通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大通县某旅游购物场所进行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时发现,该购物场所在向游客推销土特产品及中藏药时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经大通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取证后,对该购物场所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五:湟源县某旅游购物场所涉嫌价格欺诈案
今年7月,湟源县市场监管局对湟源县某旅游购物场所进行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时发现,该购物场所对同一种商品使用两种价格标签,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进行结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此,经湟源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取证后,对该购物场所涉嫌价格欺诈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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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丽晨、马思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