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戴轶民 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总有一些人,为满足一己之私、口腹之欲,频频对野生动物下手。近日,通城警方查处一起非法狩猎案,1人被刑拘。
1月10日,通城县公安局四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守仙洞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请求民警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依法传唤嫌疑人并移交森警大队民警进一步调查。
经查,嫌疑人李某(男,39岁,通城县沙堆镇人)为了猎捕野生动物食用,自制猎捕绳套,于2023年12月底到通城县四庄乡守仙洞村“半洞山”地带,安放绳套设置陷阱。大概过了四五天后,陈某到其安放绳套陷阱的地方查看时,发现其中一个绳套陷阱猎捕到1只野生动物(已死亡),于是陈某便将该野生动物带回家中,并存放至冰箱冷冻。
1月10日上午,陈某再次来到安放绳套陷阱的地方进行查看,在其中一个陷阱内发现了1只活体野生动物。在他准备将该野生动物带下山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
经通城县林业局对陈某猎捕的2只野生动物种类进行认定,确定2只野生动物的种类为小麂(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随后,民警联合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将活体小麂放归自然,将亡麂进行无公害化处理,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咸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