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杨威 陈章颖
实习生 王伟龙
“司法建议中提到的两条建议,我行将逐条逐项落实,尤其是在诉前调解方面,将加强与‘法院+金融’工作室的协调对接,提高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运用率。”某银行黄陂支行表示。日前,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前川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前川人民法庭”)在审理某银行黄陂支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该行在处理纠纷时,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一些条款不利于矛盾化解。该庭向该行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庭后,前川人民法庭仔细研判该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后发现,该行在处理金融借款纠纷过程中,均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未采用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在选择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其主张的过高律师费用通过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承担,加重了借款人的还款负担,不利于有还款意愿的借款人与该行达成调解协议。为从源头防范风险,减少矛盾纠纷,前川人民法庭向该行制发了《司法建议书》,提出首选通过调解途径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减少实现债权的成本、降低债务人负担等建议,共同推进金融领域的矛盾化解工作。该支行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对前川人民法庭提出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并邀请前川人民法庭一行在该行开展座谈,围绕金融机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如何落实好司法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司法建议有“建”有“纳”,落地有声,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有效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为社会治理“寻药”、为提升治理效能“开方”,以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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