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拆迁,老百姓是又开心又担心,开心的是自家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了,可以通过拆迁,改善自己的原有生活水平,但同时,令人不放心的是,近年来,随着我国拆迁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地方政府在处理拆迁问题时,公然无视老百姓的意见,有的甚至与老百姓为敌,采用不合法手段逼迫老百姓签字,强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对此,许多老百姓叫苦不迭。那么,老百姓面对违法强拆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一个关于“强拆房屋”的相关案例,告诉您遇到类似问题怎么办?
案件事实
吴先生家住湖南省某村,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2022年2月24日,吴先生家被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这一消息尤如晴天霹雳,导致吴先生非常气愤,问其原因,街道办事处却说吴先生房子涉及违建,必须拆除。
吴先生认为街道办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几次三番沟通无果后,找到我们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
京康律师庭审风采
京康律师认为街道办将涉案房屋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其强制拆除房屋及设施的行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之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经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当事人。而本案,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吴先生并未收到街道办事处的通知,街道办事处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强拆违法。
庭审中,京康团队的律师出庭陈述,充分说明事实及引用相关法条,准确的找到了被告方街道办强拆行为的违法点。被告街道办虽然答辩自己是合法的,然而事实胜于雄辩,法律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经过激烈的庭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吴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