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23日消息,佛山市东灶餐饮有限公司禅城分公司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佛山市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罚款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对被处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被处罚单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检查发现被处罚单位位于楼梯间的三处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被处罚单位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经过进行详述。
佛山市东灶餐饮有限公司禅城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构成了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