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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永济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本院严正公告:一、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二、失信被执行人将在乘坐飞机、高铁;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购买车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方面受到限制。三、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的义务,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以下名单为动态名单,一旦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予以删除。
本院责令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的义务,同时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
联系电话:0359-8025123
永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月23日
来源:永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