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王娑娜
一辆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抛锚后,因为车上没有三角警示牌,驾驶员用一桶饮用水充当警示牌,4月12日,湖北高速交警介绍,因为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该驾驶员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4月8日上午,湖北高速交警在京港澳高速江夏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货车后方摆放着一桶饮用水。民警在货车后方设置警戒,上前询问,驾驶员涂某说,货车行至此处突然发生故障,无法行驶。因为车上没有三角警示牌,就用一桶水代替。
驾驶员涂某摆放一桶水充当警示牌
民警呼叫救援车辆,对涂某进行批评教育:设置警示标志是为了利用警示牌的反光性能提醒其它车辆注意避让,以免发生二次事故,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不能随意用其它物品代替。
民警对涂某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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