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牧青
近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专栏显示,及时用车背后的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及时雨汽车”)新增一则罚单,原因是“通过预约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预约的驾驶员不一致”。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调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认为该单位在2023年12月16日08时53分在(违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金湾东三路05600339监控摄像头旁实施了通过预约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预约的驾驶员不一致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项,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交罚决第﹝2024﹞ZD03216号。
记者了解到,2023年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 号),其中第九条指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或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此外,经查询,及时雨汽车除此之外还有多条行政处罚记录。2024年3月21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对及时雨汽车连开2张罚单,违法事实均为“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分别罚款1万元。时隔六日,及时雨汽车再次因为同样的原因,被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行政处罚。
据信用中国公开信息显示,在一年内,即2023年4月18日至发稿日,及时雨汽车已被罚42次,违法行为类型多为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607.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苏毅政,经营范围包括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代驾服务;汽车销售;外卖递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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