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承诺书
为进一步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店郑重承诺坚持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
一、不加装、改装蓄电池,不更换大于48V的蓄电池,不更换不符合标准的蓄电池;
二、不加装、改装电动机,不更换大于400W的电动机,不更换不符合标准的电动机;
三、不加装、改装电池仓,不加装、改装电源连接线,不私自“铅”改“锂”或“锂”改“铅”;
四、不改装控制器、不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使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25km/h;
五、不加装、改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电动自行车线路过载,引发火灾的装置;
六、不加装、改装车篷、车厢、鞍座、伞架、防撞钢梁等改变车辆结构、尺寸影响安全的装置;
七、不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八、不进行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
负责人签字:
承诺经营门店(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 北京市场监管
编辑 曾佳佳
流程编辑 马晓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