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方出示收款码
趁他人打开支付码切换时
迅速截图其付款码
盗刷他人钱财
江西已有人中招!
请务必注意!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被告人大强、小强商量可以通过添加微信好友,以微信视频购物付定金等方式要求对方出示收款码,在对方打开微信或者支付宝切换收付款码间隙偷拍或截图其付款码,后以购买香烟的方式盗刷对方钱财。
2023年10月19日至22日,大强、小强以该方式盗刷被害人曾某2997元、被害人赖某某900元、被害人胡某某2420元、熊某3880元。案发后大强亲属代为退回熊某3880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大强5000元、小强5000元。
法院审理
赣州市龙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大强、小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大强、小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大强、小强退赔被害人损失。
小编提醒大家
不要随意
向别人展示电子支付码
以免被有心人利用
使用电子支付时
一定要提高警惕
综合:江西法院、龙南法院
来源:洪观新闻